驾驶员安全生产考核和奖惩实施办法
发布时间:2019-04-03 来源:admin 阅读量:

(1)基本形式:
    为进一步激发驾驶员做好行车安全工作的积极性,使驾驶员的安全意识从“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”转变,从而达到减少违章违纪,控制交通事故的目的,在不改变原有各类安全管理考核的基础上,增设安全专项奖。
    (2)考核细则:
    驾驶员安全专项奖按百分制考核,具体考核办法如下:
    1.事故考核

 

考核项目 事故类型 事故责任 扣分分值
事   故 重大事故 有责非责 100分
一般事故 有责事故 100分
轻微事故 有责事故 100分

 

   

    2、违法违章考核
    凡是车管所每月违法告知、各地交警部门违法告知,及各级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章行为,一律列入考核内容。违法违章告知考核时间以每月违法告知日期为准。违法违章行为告知实行双重考核,即:驾驶员违法违章除接受行业主管部门处罚外,再由分公司实行内部考核。具体违法违章考核见表:

 

考核项目
违章类型
违章情况
扣分分值
违法违章
违法超载
凡发生超载被查获
扣50分
违法超速
超速10%及以上
扣50分
超速10%以下
扣20分
违反信号灯标志
 
扣50分
 
其它严重违法违章行为
 
扣50分
其它一般违法违章行为
 
扣20分/次

 

    3、服务质量考核
    (1)发生有责旅客投诉的,扣50分/次。
    (2)发生新闻媒体曝光事件,扣100分。
    (3)工作时间发生与他人争吵、打架事件的,视情节轻重扣50-100分。

    4、规章制度考核
    (1)不服从分公司安排任务,扣50分。
    (2)无故不参加安全活动的,扣50分/次。
    (3)有“三私”行为的,扣100分。
    (4)故意损坏车载卫星定位监控设备的,扣100分。
    (5)发生事故谎报、瞒报或不保护现场的,扣100分。
    (6)保持通讯畅通,无故关机、无法联系的,扣20分/次。
    (7)违反操作规程行为的,扣20-50分/次。
    (8)存在职业道德问题的,扣50分/次。
    5、机务考核
    (1)年检、二级维护未按计划完成,车辆脱保的,扣100分。
    (2)车辆未按期进行设施设备检查或检查不合格项目未及时修复的,扣50分。
    6、奖励标准
    (1)考核按百分制进行,采取扣分累加统计,然后得出考核得分,累计扣分超100分,按100分计,每月考核一次。
    (2)月度考核成绩为年度优秀驾驶员评选主要依据。
    四、其他
    1、本规定修订于2014年03月,自2014年 04月01日实施。


苏州市东方客运有限公司
2014年03月